農村
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項目的建設應根據各地區的具體實際情況和要求,綜合經濟應繼續發展環境信息保護、處理水的排放和利用等關系,結合中國農村和農業相關技術發展戰略計劃,充分利用現有的條件和設施,來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規范。
農村污水處理應當適當的按照縣級行政區按單位統一規劃、統一建設、統一經營,統一管理。
農村社會生活污水處理方法主要包括家庭污水處理、村主要集中污水處理、城市污水管網處理技術中包含的三種不同方式,以及管網布置條件、排水素材地、市管網包含條件、經濟環境條件和管理水平等,要確定企業污水處理方式。
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要建立保障體系。
選擇污水處理項目和土地的位置,要遵守國家及地方各級相關規定。
設計水質要在沒有調查資料的情況下,以區域人口規模、水狀況、生活習慣、經濟條件、區域計劃等為基準確定,或者以其他類似地區的排水水質為基準確定。
生活污水處理后水質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。
農村社會生活中的廢水收集要使用轉換制度。
農村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系統必須包括農民污水處理系統、污水處理系統外部的庭院和家庭污水處理設施的污水處理系統、室內庭院。
污水管道系統及其坡度應根據排水量和流速來確定。污水管道的設計可按有關規定GB50014現行國家標準<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>GB50015和<室外排水設計規范>進行“。